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0年9月21日接到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竹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及新建公租房项目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该地位于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现检察院西侧,东临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3F,西临规划道路,南临空场地,北临规划道路,用地面积3961.45平方米。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竹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3、参照《竹溪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
办发[2013]130号文件;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竹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及新建公租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新建公租房3F;改造竹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
占地面积:953.46平方米(新建公租房411.84平方米;改造竹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541.62平方米)。
建筑面积:2860.38平方米(新建公租房1235.52平方米;改造竹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1624.86平方米)。
交通出入口方位:北方。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竹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改造及新建公租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后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联系电话:(0719)2721189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检察院公示图-Model